修井机的使用与维护
技术要求
3.1修井机的使用与维护应符合本标准。其特殊要求按产品使用说明书及设备上的有关铭牌的要求执行。
3.2修井机的操作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。
3.3修井机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,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由专业修理人员处理,不允许修井机在有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进行作业。
3.4修井机使用的油、脂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或SY5202表3的要求。
3.5应作好修井机各种有关的记录。
3.6修井机钩载降低的条件:
a.风力在4~8级时,本标准所涉及的修井机除制造厂在使用说明书中有专门规定外,在温度等于或低于-20℃(-4F)情况下,不宜按修井机的载荷进行作业。
b.井架与提升系统存在缺陷已修复。
3.7在下述情况之一,修井机应停止作业:
a.风力大于8级(2lm/s);b.井架和提升系统存在使用缺陷;c.气控系统、液压系统控制失灵或不可靠;d.刹车系统不灵活,出现打滑;e.天车防碰装置失灵或不可靠。